关于开展 2024 年度绿色制造名单 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
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企业或园区(含园区内企业),不得申 请、推荐和列入绿色制造名单:未正常经营生产的(工商注销、 连续停产 12 个月以上、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且未被移出等);发生安全(含网络安全、数据安全)、质量、 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(参照“信用中 国”“信用江苏”和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);被动态调整 出绿色制造名单的;在国家和省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 问题的;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; 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等。